“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6月5日(周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治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涌现出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
这些经验做法,是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群众大胆创新的成果,值得充分肯定,要深入总结。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面向各省(区、市)广泛征集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对地方上报的案例精益求精,择优选出了北京市顺义区“‘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天津市宝坻区“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红白喜事规范管理”等20个全国典型案例,并以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名义专门下发了推介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这些案例既有市、县层面开展的创新,也有村、镇层面的探索实践,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面临的一些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加强基层党建、完善治理体制、健全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提供了样板,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出明确部署,各地关于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将不断丰富,典型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我们将继续研究和总结各地的典型做法,成熟一批,推介一批。
”
现场记者提问摘选如下:
Q: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这次发布的全国20个典型案例是否是乡村治理方面首次发布?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做此发布?要解决当前哪些问题?谢谢。
A: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
这次乡村治理案例是我们首次发布,我刚才也说到,今后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典型引领是推进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乡村治理工作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这几年各地都在探索,我们想通过典型案例的推介引导全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城乡利益格局正在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还在深刻变动,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在深刻变化,我国乡村治理体系总体上还比较薄弱,治理的方式也好、手段也好,都还不能有效地适应我们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地方农村的基层党组织还存在着软弱涣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不够强,一些不良风气还比较盛行,这都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的创新、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地探索乡村治理的方法和路径,涌现出了一批实用性、操作性、可借鉴性比较强的鲜活案例。这次发布的20个案例,就是这些探索的典型代表。这批典型案例有的是地方积累多年的成熟经验,也有的是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过程中新的探索,各有特点。我们培育和选树这批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各地深入地研究乡村治理的规律,探索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当然,乡村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各地历史沿袭、经济发展,包括文化礼俗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面对复杂多样的乡村治理环境,各地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吸收借鉴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谢谢。
Q: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介绍了乡村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环境非常复杂,涉及面比较广,各地的探索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次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有什么样具体的特点?麻烦做一下具体介绍。谢谢。
A: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赵铁桥:
我们这次正式推出的这20个案例各有特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是从全国各地选送的100多个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典型。总体来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探索形式多样的治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分成四个类型:第一类案例,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比如广东佛山南海区、湖北大冶市、陕西汉阴县、福建泉州罗溪镇、四川成都战旗村等。第二类案例,侧重于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比如浙江桐乡市、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广东惠州市、北京顺义区、天津宝坻区等。第三类案例,主要是通过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积分考评、规范管理村级事务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比如浙江象山县、湖北秭归县、上海宝山区、湖南新化县油溪桥村、上海金山区等。第四类案例,基本聚焦于宅基地改革,村级权力监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和殡葬陋习等突出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升乡村治理效果。比如江西鹰潭余江区、浙江宁海县、安徽天长市、河北邯郸肥乡区、山东沂水县等。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详细情况我们已经汇编成册,发给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可以进一步地研究挖掘。谢谢。
Q: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全媒体记者:
请问李书平区长,我们在农村采访时发现一些地区天价彩礼、人情比附、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蔓延,已经成为农民群众的一大烦心事,请问李区长,肥乡是如何管住这些不良风气的,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谢谢。
A: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书平:
2017年以来,肥乡区把移风易俗作为树立文明乡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坚持综合施策、协调推进,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治理路径。一是成立了区、乡、村三级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三级书记任组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力推动落实。全区9个乡镇、265个行政村的9.88万户家庭共签订承诺书14.5万份,实现了全覆盖。二是265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对红白事的席面规模、用车数量、办理天数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举办了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等一系列活动,示范引领效应持续显现。三是区、乡、村三级妇联组织建立了义务红娘队380支,每个村都有3-5名义务红娘,吸纳了1000多名优秀妇女参与志愿服务。四是出台了“移风易俗好家庭”成员免费体检等六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效应。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采取取消评选星级文明户资格等五项约束措施。五是由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等5个部门组成了巡查组,开展常态巡查,发现违规办理的公开处置、全区曝光。经过治理,肥乡区红白事大操大办和天价彩礼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民红白事操办支出大幅度下降,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已经成为新习俗、新风尚。谢谢。
附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
文章转自:农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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